大庆市安肇新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该项目,现将本项目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安肇新河入库里泡排口上游左侧岸边处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1360亩,包括湿地管护路,为进场道路,起点为大肇路,终点为人工湿地大门,道路长1.922公里,占地50亩;生态净化区占地1310亩。
生态净化区主要建设生态稳定塘、生态砾石床、表流湿地、垂直潜流湿地、半自然湿地净化单元,配套建设运维人工生活办公区,包括锅炉房及综合楼。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庆市城发自然生态保护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佳树
联系方式:0459-8186025
邮箱:ctgcjs@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黑龙江永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大庆市城发自然生态保护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