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内容
2020201920182017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隆基大庆市大同区老山头乡40MW单晶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及送出工程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隆基大庆市大同区老山头乡40MW单晶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及送出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大庆市辉庆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大庆市大同区太阳升镇老山头乡
公示时间:2020年5月26日起至6月25日共计30日,共计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晓峰
联系电话:15929995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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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26上传 点击文件名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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